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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校办】关于行政人员工作时间调整的通知
时间:2013-10-09  点击:[]  作者:  来源:本网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对行政人员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夏秋季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 上午  08:30——12:00

下午  14:00——17:30

起止日期原则上从每年4月份第二周星期一开始,至每年10月份第一周星期五截止,具体日期以作息时间表为准。

二、冬春季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 上午  08:30——12:00

下午  13:30——17:00

起止日期原则上从每年10月第二周星期一开始,至每年4月第一周星期五截止,具体日期以作息时间表为准(因时间关系,本学期从1014日起开始执行)

工作期间,每天08:00——08:30,院长办公室、教务处、学工处做好值班工作,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13年10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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