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做好听取群众意见工作,根据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决定于9月4日—7日召开七个征求意见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学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学校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座谈会召集部门
1.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座谈会,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召集。
2.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由党委统战部负责召集。
3.教(职)代会主席团座谈会,由工会负责召集。
4.教授博士代表座谈会,由人事处负责召集。
5.青年教工代表座谈会,由团委负责召集。
6.离退休干部代表座谈会,由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召集。
7.学生代表座谈会,由学工部(处)负责召集。
三、工作要求
1.各召集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每个座谈会参会人数分别为15—20人。
2.各基层党组织按照有关要求,积极配合,认真选派和通知代表按时参加座谈会。
3.各召集部门要负责做好通知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并于9月7日(周五)下午下班前将会议记录送至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611 计颖)。
特此通知
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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