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赣助中心【2012】13号)的要求,依据《景德镇陶瓷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分院评议、景德镇陶瓷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审核,我校2012—2013学年度评选产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371名,现对初评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公示日期:10月17日——10月21日
电话:0798——8499101 联系人:杨老师(13879885976)
E-mail:zxk8499101@126.com
办公地点:新校区行政楼104办公室
附:2012—2013学年度景德镇陶瓷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景德镇陶瓷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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