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省纪委关于做好《专项治理“红包”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填报和自查自纠结果公示工作的补充通知转发到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请认真贯彻落实。请目前仍未上交《专项治理“红包”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的部门,及时以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上报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
特此通知
中共景德镇陶瓷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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