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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党委宣传部 校报编辑部】景德镇陶瓷学院第三届“美丽陶院●吾爱吾师”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时间:2014-03-20  点击:[]  作者:  来源:本网

在每个人成长之路中,最离不开的是老师,在我们每个人内心深处,最不能忘怀的是老师,最值得感恩的也是老师。在漫长而又短暂的大学生活里,总有一些老师让你难忘和感动。为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精神,丰富师生校园文化生活,展现美丽景德镇陶瓷学院,进一步激发广大师生员工的爱校之情和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校党委宣传部、校报编辑部举办第三届“美丽陶院吾爱吾师”摄影大赛。热忱欢迎全校广大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用镜头记录老师风采,定格美好瞬间。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此次比赛旨在通过各种生动有趣、难忘感人的事迹和人物以及活动纪实摄影,以及陶院教师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教学、科研、社会实践服务等活动场景,多角度展现陶院教师的风采和师生情谊、折射出丰富、快乐、美丽的校园生活。

二、参赛对象

全校教职员工(含离退休老同志)、学生(含研究生)以及校友拍摄的彩色或黑白摄影作品均可参赛。

三、征稿细则

1、本次摄影大赛接受数码摄影(采用JPG文件格式)和胶片摄影作品参赛,参赛者提交作品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6幅)。要求每张图片不小于1.5M 。纸质照片一律为10英寸。作品形式、风格不限,黑白、彩色、数码均可,参赛者须保留图片原始信息。

2、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改变色调等技术处理)。主办方有权调取获奖作品原底片或原始数码文件进行核实,不能提供底片或原始数码文件的作者将取消获奖资格。

3、投稿方式:参赛作品投稿地址: E-mail:498146704@qq.com,文件名处标注: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所在单位、(学生须注明院系、班级)和通讯地址、邮编、手机、电子信箱等。来稿一律不退。校外参赛者纸质稿请邮寄:景德镇陶瓷学院党委宣传部李明文收 邮编,333403。(校报记者团将于44日、415日、425日在二食堂门口设点收取在校师生参赛纸质作品。)

4、所有入围作品,学校有权在景德镇陶瓷学院校园网、校报、宣传画册、青梅瓷韵等媒体和活动中使用。

5、投稿截止日期:2014425

四、作品评选

大赛截稿后将邀请专家进行评选。评选出一等奖作品3件、二等奖作品各5件、三等奖作品各12件、优秀奖作品若干。

五、作品展览

大赛结束后,将举办此次大赛的优秀摄影作品展。优秀作品在《陶瓷学院报》刊登。

六、其它事项

1、主办单位对获奖入选作品有权作各种宣传用,不另付稿酬。

2、作品如涉及版权、肖像权等事宜,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3、凡投稿参赛者均视同承认本赛事规定。

4、其他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0798-8496393

请各单位、各部门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员工踊跃参与。

 

党委宣传部  校报编辑部

                                       201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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