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教研室:
为了认真贯彻教高[2011]6号文《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和2014年江西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赣教高字[2014]11号文《关于做好2014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我校将继续实施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制度,现就2014年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课题范围
1、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主要范围参照2014年景德镇陶瓷学院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一)。
2、青年教师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基金项目立项范围重点是:课程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改革的研究与实践、课程教学内容的组织与设计、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的应用研究、公共基础课教学、以学生为中心理念的研究与应用、实验实践教学研究。
二、申报与立项程序
1、教改立项采取课题组申请,院(部)推荐,学校组织专家组按照《景德镇陶瓷学院教改立项评审指标》(见附件四)评审后确定。(学校优先资助的课题研究方向请参考立项指南)
2、申请者认真填写《景德镇陶瓷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二,一式三份、双面打印)或《景德镇陶瓷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基金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三一式三份、双面打印),经院(部)审核签署意见后于2014年4月31日前报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
三、申报条件:
1、目前已承担省(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研究任务者,要求通过本次结题后,方可申报今年的课题;
2、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3、青年教师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基金项目一般为中级以下职称(含中级职称)的青年教师;
4、对获准立项课题,教务处将优先受理其申报2014年江西省省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5、课题主持人仅限一人,参研人员限5人以内(含主持人),课题主持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及两个以上课题。
联系人:罗俊 邓超华 联系电话:8499659(3855)
附件一:《2014年景德镇陶瓷学院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指南》
附件二:《景德镇陶瓷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
附件三:《景德镇陶瓷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基金项目立项申报书》
附件四:《景德镇陶瓷学院教改立项评审指标》
教务处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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