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乾,男,学号:200510111206 ,原设计艺术学院陶瓷艺术设计专业
2005级(6)班学生。2008年11月休学至今。
姜东雪,女,学号:200610110108,原设计艺术学院陶瓷艺术设计专业
2006级(1)班学生。2009年2月休学至今。
王瑛,女,学号:200710111420,原设计艺术学院陶瓷艺术设计专业
2007级(4)班学生。2009年3月休学至今。
张继凤,男,学号:200620110202,原设计艺术学院陶瓷美术设计专业
2006级专科(2)班学生。2008年9月休学至今。
肖继盛,男,学号:200720140204,设计艺术学院产品造型专业
2007级(2)班学生。2009年9月休学至今。
林鑫荣,男,学号:200910120408,陶瓷美术学院雕塑专业
2009级(4)班学生。2010年10月休学至今。
张宜恒,男,学号:200910210230,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无机非金属
材料专业2009级(2)班学生。2009年9月休学至今。
以上学生休学超期未办理复学,且学生所在院系通过各种途径联系学生本人及家长,劝其返校未果。根据《景德镇陶瓷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以上学生已符合自动退学条件,拟给予何乾、姜东雪、张继凤、王瑛、肖继盛、林鑫荣、张宜恒等7名学生作 自动退学处理。
以上学生对学校作出的退学处理如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60天内向景德镇陶瓷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逾期未申述,我校将按上述决定予以处理。
景德镇陶瓷学院教务处
201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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