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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教务处】关于对何乾、姜东雪、张继凤、王瑛、肖继盛、林鑫荣、张宜恒等7名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14-06-03  点击:[]  作者:  来源:本网

何乾,男,学号:200510111206 ,原设计艺术学院陶瓷艺术设计专业

2005级(6)班学生。200811月休学至今。

姜东雪,女,学号:200610110108,原设计艺术学院陶瓷艺术设计专业

2006级(1)班学生。20092月休学至今。

王瑛,女,学号:200710111420,原设计艺术学院陶瓷艺术设计专业

2007级(4)班学生。20093月休学至今。

张继凤,男,学号:200620110202,原设计艺术学院陶瓷美术设计专业

2006级专科(2)班学生。20089月休学至今。

肖继盛,男,学号:200720140204,设计艺术学院产品造型专业

2007级(2)班学生。20099月休学至今。

林鑫荣,男,学号:200910120408,陶瓷美术学院雕塑专业

2009级(4)班学生。201010月休学至今。

张宜恒,男,学号:200910210230,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无机非金属

材料专业2009级(2)班学生。20099月休学至今。

  以上学生休学超期未办理复学,且学生所在院系通过各种途径联系学生本人及家长,劝其返校未果。根据《景德镇陶瓷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以上学生已符合自动退学条件,拟给予何乾、姜东雪、张继凤、王瑛、肖继盛、林鑫荣、张宜恒等7名学生作 自动退学处理。

以上学生对学校作出的退学处理如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60天内向景德镇陶瓷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逾期未申述,我校将按上述决定予以处理。

         

                            景德镇陶瓷学院教务处

                             201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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