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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纪检监察室】关于转发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4-06-30  点击:[]  作者:  来源:本网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江西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方案》(赣群办字[2014]19号)通知要求,全省自6月上旬到7月底,集中2个月左右时间,在全省进一步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会所中的歪风”作为教育实践活动反“四风”重要内容,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公开承诺,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2.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出入私人会所。即: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出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会所或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身等场所;

   3.学校所有公务活动不得安排在私人会所;

   4.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798-8489252,举报邮箱:tcxyjiwei@163.com

 

 

                                       纪检监察室

                                    二○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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