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暑假将至,为确保假日期间学校的安全和稳定,使大家度过一个愉快的暑假,现将有关安全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各学院、各部门要从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部门主要领导为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稳定工作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的责任机制。
二、加强教育,提高师生防范意识
各学院要在放假前通过课堂、班会、板报等方式,集中开展假期安全教育,宣传防骗、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等安全知识,提醒学生远离极端宗教、邪教、传销。各部门要提醒教职工做好家庭、办公场所等部位的防火、防盗等工作。
三、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和矛盾纠纷排查,落实整改措施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假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在假前将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检查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请各学院、各部门在放假前先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检查和矛盾纠纷排查,重点检查教学楼、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餐厅等重点要害部位,落实重要实验器材、贵重设备、易燃易爆等物品安全管理措施,要加强对考试、学生离校、招生等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的排查。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和矛盾纠纷务必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领导。请各学院、各部门于6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报校保卫处(综治办),联系电话:8499309。
四、加强值班,工作到位
各学院、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落实值班制度,并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做到按时到岗到位、尽职尽责,坚持每日巡查,做好假期的防火、防盗工作。
如发现可疑情况请立即与保卫处联系。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湘湖校区:8464110
新厂校区:8499307
保卫处
201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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