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赣发〔2014〕15号)(以下简称《意见》),以解决当前制约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若干问题为突破口,共提出七个方面20条改革举措,目标明确,举措具体,对推动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意见》出台后,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各高校认真学习贯彻,现将《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
党委(院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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