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加强临时工管理,做好临时工考勤工作,请各部门从本月开始切实加强本部门临时工考勤工作,做好考勤记录,其中校直管临时工严格按照《校直管临时工考勤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表一)填写,并于每月20日前将考勤表(含人员变动情况)报学校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科(行政楼511)。考勤表纸质稿需由填表人、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电子表格请同时发至2468071855@qq.com。人事处将依据考勤情况核发工资。
另:请各部门于9月23日(星期二)下午4:30之前上报本学期开学至9月19日的临时工考勤情况。
各部门自聘临时工的考勤及工资发放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详见附件表二)
特此通知!
附件:表一:校直管临时工考勤情况统计表
表二:部门自聘临时工考勤情况统计表
人事处
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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