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现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加强对外出考察、调研、学习和参加会议等因公外出活动的管理,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
党委办公室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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