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
“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景办字【2014】77号)(见附件)要求,经校领导批示,定于近期在全校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校全体在职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
二、捐赠标准
个人一天的工资
三、捐赠时间
2014年11月30日至2015年2月28日
四、活动组织与实施
本次募捐活动以部门为单位,各学院、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
“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要落实专人负责,要本着教职工知情自愿原则,及时、准确地组织捐赠人进行登记(原则上请捐赠人本人在登记表上签字,登记表见附件),并于2015年2月28日前将登记表(纸质、电子档各一份)交工会,由工会委托计财处在捐赠人工资中代扣并统一转入景德镇市慈善总会专用账户。工会将对各部门捐赠情况在全校予以公布。
附件:“慈善一日捐”登记表



校工会
2014年12月18日
上一篇:【科技处】关于2014年度景德镇陶瓷学院档案馆专项课题立项情况的公示
下一篇:【后勤服务集团】停电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