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分院、部门:
为了做好2015年美术专业校考阅卷工作,需要抽调一定量阅卷工作人员,基本要求:能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能封闭在外工作10-15天,积极完成分派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当年没有参加美术专业派出校考考务工作)。
请各部门、教学分院予以支持,在本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部门领导签字同意推荐并盖章后将其名单一次性(请附联系电话)交到招生办公室,名单经校纪委和招生办审定后通知到本人(未录用人员恕不另行通知)。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3月3日。
联系人:税老师 电话:8499720 短号:3598
地址:湘湖校区行政楼503室
院招生办公室
2015年2月28日
上一篇:【科技处】关于申报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5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教务处】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