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全体教职工:
根据新《预算法》规定,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的调剂。我校原有的本部或科院职工的收入发放方式无法延续,为解决本部老师在科院的收入及科院老师在本部的收入的正常发放,经请示校领导,将给本部职工(含本部借调科院管理人员,离退休在科院上课的教师)在科院工资指定发放行——景德镇市工商银行新厂支行开设薪金卡;将给科院职工在本部工资指定发放行——景德镇市建设银行蓝天支行开设薪金卡,计划财务处将统一办理,开卡成功后通知教职工到相关银行领取并激活。从2015年4月份开始,本部或科院的兼职教师课贴将直接发放到相应的银行账户内。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二0一五年三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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