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校开展了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测评、奖学金、学习进步奖评选工作。根据《景德镇陶瓷学院学生表彰和奖励办法》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经学生各班级评定、民主推荐,各学院初审上报,学工部审核,目前工作基本完成。现予以公示,各奖项附后。
公示时间: 4月 24日— 4月 30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反映。以个人名义书面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本着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受理电话:0798-8499625
E-mail:jci_xgc@126.com
办公地点:行政楼103办公室
附件1 奖学金预算表
附件2 学习进步奖名单
学生工作部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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