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科研人员:
接上级有关部门通知,2015年江西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项目、江西省教科办项目、江西省艺术规划项目、江西省社科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开始,请欲申请结题的科研人员抓紧时间,于2015年5月25日前,将结题相关材料报送科学技术处,逾期不再受理,特此通知。
其中:
1.江西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结题,需提供《项目终结报告书》(须附上各专家鉴定意见原件至少一份)及相关结题材料一式三份;项目原《申请评审书》1份;最终结题成果原件1套。若人员、研究日期或研究成果有变动,需先提前半年提交变动申请,教育厅批准后方可按新合同结题,否则一律按原合同结题。
2.江西省教科办项目结题,需提供《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申请书》《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结题登记表》,同时递交结题报告(研究总报告)和最终成果一式三份。鉴定费用自理,科学技术处代收。
3.江西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题程序请按新要求执行(见附件7)。结题相关表格请上省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
4.江西省艺术规划项目请按相关规定执行。结题相关表格请从省文化厅网站下载。
其他类别项目只要符合结题条件的随时可以办理结题。
联系人:江毅
联系电话:8499229
附件:
1、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试行)
2、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表(个人用)
4、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表(通讯评审汇总和会议评审用)
5、教育科学规划办鉴定申请书
6、教育科学规划办结题登记表
7、省社科规划项目提交材料规范化要求
科研校产处
201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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