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青年教工:
因学校发展需要,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计划将老校区青年教工楼用于安排留学生和科院学生住宿,所有在该楼居住的青年教工均需搬出,符合条件需安置住房的将安置到湘湖校区居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工楼搬迁改造工作的安排
1.要求所有青年教工于2015年5月31日前都搬出目前居住的房间,并将钥匙交到校人事处(湘湖校区行政楼511)。
2.学校将在2015年6月对青工楼完成维修改造工作。
二、以下情况的教师将不再安排住房
1.青年教工进校满三年,已婚,已购房者。
2.引进的博士进校后满三年,已领取安家费,或已购房者。
3.青年教工进校满五年,虽未婚,但已购房者。
4.家住景德镇市区范围内者。
5.因特殊原因暂借房者。
三、需安置住房的教工按以下要求办理
1.在本市无房且目前无购房能力者,学校将根据目前的房源情况,并结合青年教工本人的条件,根据学校相关制度,统一安置相应过渡房居住,过渡房均安排在湘湖校区。
2.凡符合学校安置住房条件的教师(若已婚者,请持结婚证明,并将结婚证明复印件交校人事处),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并于2015年5月29日之前持申请书到人事处(湘湖校区行政楼511)办理登记手续,逾期者视同不需要安置住房。
四、请各位教职工服从学校大局,支持学校相关部门工作,按学校统一安排,及时搬出新厂校区青工楼。
特此通知
景德镇陶瓷学院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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