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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计划财务处】关于2015-2016学年景德镇陶瓷学院学杂费缴纳的通知
时间:2015-06-09  点击:[]  作者:  来源:本网

学院,全体2012、2013、2014级同学:

为方便各位同学缴纳2015-2016学年学杂费,现就相关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5-2016学年学杂费缴纳将采取委托银行代收、现金、POS机刷卡等方式;

二、根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为不影响同学们办理学籍注册手续,请各位同学务必在开学后两周内将学杂费缴清。

三、请同学们在2015年8月25日前将学杂费缴存学校代发个人银行账号,我们将从2015年8月25日开始委托银行代收,缴费收据将在开学后发放到各院系,请各位同学直接到院系领取;

学费存入方式:当地有银行网点的,可直接携在学校计财处已登记的银行卡到银行网点存入。当地没有网点的,可以在任一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办理电子汇兑业务。请按以下提示认真填写:

1、工行卡汇兑业务填写内容

发卡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景德镇分行新厂支行

账      号:本人存折账号或银行卡正面中部的19位数字。

收  款  人:学生本人姓名。

 

2、中行卡汇兑业务填写内容

发卡行全称:中国银行景德镇分行昌南支行

账      号:本人存折账号或银行卡正面中部的19位数字。

收  款  人:学生本人姓名。

 

3、建行卡汇兑业务填写内容

发卡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景德镇分行蓝天支行。

账      号:本人存折账号或银行卡正面中部的19位数字。

收  款  人:学生本人姓名。

四、收费时间安排:

1、从开学前一天开始至2015年9月20日(新生收费期间及前一天不收取老生学费);收费地点设在新校区金融服务中心。

2、上述时间内受理现金和POS机刷卡方式进行缴费; 9月20号以后,请同学们直接将学费存入银行卡,委托银行统一批扣或持银行卡直接到金融服务中心刷卡缴费,不再受理现金业务(刷卡不收手续费)。

3、如果有同学个人存折(卡)已挂失或已更换,请到指定的银行办理新的缴费存折或卡,并在放假前新校区到金融服务中心登记,老校区到财务办公室(医务所楼上)登记,以方便及时顺利缴纳学杂费。

4、2015-2016年各专业收费标准如下 (见附件)

附件:各专业收费标准


 

院学生收费领导小组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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