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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科学技术处】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5-07-07  点击:[]  作者:  来源:本网

相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全省自主创新的能力与水平,根据《 江西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十二五”专项规划》和《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我们将开展2015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工作,并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2015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原则上每个设区市可推荐2家,每家省属和中央驻赣企业集团、省直有关单位可推荐1家;有省级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高技术产业基地的设区市可增报1家。有归口主管部门的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上报。

  二、请你们组织本地区或本单位内有意向的创新平台,做好省工程研究中心或工程实验室建设方案编制、现有平台的基本情况填写等工作,并进行严格审查,择优推荐。

  三、属于省属和中央驻赣企业集团、科研院校管理的创新平台应向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余有意向的创新平台向所在设区市发改委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报送申请材料。

  四、申报条件、建设方案编制、现有平台的基本情况填报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3。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等条件下,我们将对列入“十二五”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的重点领域和重大平台给予优先扶持。

  五、请你们将推荐申报文件和通过你们审核的建设方案、以及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请表(附件2)等纸质材料一式3份(附电子光盘2张),于2015年9月10日前送科学技术处。

  省发改委联系人:袁凡     联系电话:0791-86200542,13970991159

科学技术处联系人:熊伟   联系电话:13507980446

  附件1—4.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编制提纲申请表现有平台基本情况表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基本条件

 

                                         

 科学技术处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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