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思政部)分工会:
为坚持和完善二级教代会制度,继续发展基层民主,努力实现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工作安排,决定于近期召开各学院(思政部)教职工大会。
根据《景德镇陶瓷学院二级教代会实施细则》(景陶院工发【2009】06号)(以下简称《细则》)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会议召开工作做以下要求:
1.各分工会要严格按照《细则》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在党组织领导下,认真做好会议的筹备、召开等各项工作。
2.大会要认真落实教职工大会的各项职权,并按《细则》要求规范会议议程和内容,避免只重形式不重实效。
3.各分工会要做好大会提案的征集工作,鼓励教职工围绕本部门及学校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献计献策,并及时完成提案的立案、督办、落实工作。
4.各分工会在组织召开大会前,要向所在党组织和校工会呈报关于召开教职工大会的报告,内容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会议的主要议程等,校工会在接受报告的三天内予以批复。
5.各分工会要做好大会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在会议结束后的一周内将大会材料备份至校工会存档。
6. 各学院(思政部)教职工大会于2016年1月8日前全部召开完毕。
特此通知
中国教育工会景德镇陶瓷学院委员会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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