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下发了《关于开展首批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的通知》(中轻联科技【2015】340号),拟开展首批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的认定工作,现将相关通知进行转发(详见附件)。
请各符合重点实验室申请认定条件的拟申报部门按照通知精神及申报书填写说明的具体要求,组织填写申报书,报送相关申报及佐证材料(其中佐证材料按申报要求如需盖章请提前办理)。申请材料一式4份,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及附件材料应根据申报书填写说明的要求按顺序排列,且与书面版本一致。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6年1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的书面版和电子版统一报送至科学技术处,学校经过评审后择优推荐。
联 系 人:熊伟 胡跃辉
联系电话:8499229
电子邮箱:5396760@qq.com
附件1: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附件3:关于开展首批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的通知
科学技术处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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