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的学校安全工作,积极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安全,现将有关安全事项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各学院、各部门要从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部门主要领导为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稳定工作具体责任人。
2、加强教育,提高师生防范意识
各学院、各部门要结合寒假特点,在放假前做好防火、防盗、防骗、防人身侵害、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等安全知识宣传工作;提醒师生路途中的人身、财产安全,在假期不要将电脑等贵重物品留在宿舍等;提醒教职工做好家庭、办公场所等部位的防火、防盗等工作;提醒师生燃放烟花爆竹时应注意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
3、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和矛盾纠纷排查,做好防范工作
各学院、各部门要在放假前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检查和矛盾纠纷排查,对可能影响部门和谐稳定的不安定因素,要积极化解、妥善处置,力争解决在萌芽状态;对部门所管理的重点要害部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对重要器材、贵重设备、易燃易爆等物品加强安全管理,对假期不用的办公室、实验室、学生宿舍要切断电源、气源,并加贴封条。加强对假期继续使用的办公室、实验室、宿舍的管理,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务必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
4、加强值班,工作到位
各学院、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落实值班制度,并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值班人员必须做到按时到岗到位、尽职尽责,坚持每日巡查,做好假期的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现可疑情况立即与保卫处联系。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湘湖校区:8464110
新厂校区:8499307
联系人:胡瑞华:短号:3922
占松青:短号:3772
叶 锐:短号:688559
保卫处
2016年1月15日
上一篇:【保卫处】关于做好寒假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教务处】关于公布2015年本科优秀教学文件评比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