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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科学技术处】关于开展2016年度“百人远航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3-18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相关科研人员 

接江西省科协的通知,我省开展2016年度“百人远航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百人远航工程”申报人员应为我省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社会科学的中青年科研工作者及企业从事经营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人才,重点向科研生产一线、企业、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倾斜。申报人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遵守科学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强烈的事业心。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应邀在本年度或下一年度内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且学习研修时间应在2个月至1年以内。 

4、具备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能熟练使用外语进行沟通和交流。

5、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有突出的阶段性学术研究成果、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省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并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长期在企业工作,在改善企业经营状况、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6、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专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人才优先安排。 

  资助对象获得“百人远航工程”项目资助后取得显著成果和突出业绩,并能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有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可再次申报赴国(境)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实施重点培养计划。 

二、申报程序 

“百人远航工程”人选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和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公示等步骤确定。 

1、申报人员填写《“百人远航工程”申报表》,并提供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邀请函、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以及有关业绩材料。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党委人事部门要在《“百人远航工程”申报表》中对申报人员进行政审,对申报人员的外语水平进行把关,并对申报人员填写的《“百人远航工程”申报表》和附件材料进行核实。申报人数多的单位,要择优推荐。

  3、各有关单位审核并提出推荐人选,不符合条件的人选不予以推荐。其中,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院校科协负责会员的推荐。

三、有关要求 

1、请各申报人员于2016年5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208。报送材料有: 

(1)《“百人远航工程”申报表》(电子版及纸质表一式六份); 

  (2)《2016年度“百人远航工程”申报人员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表一式一份); 

  (3)《“百人远航工程”申报表》等相关材料可到江西省科协网站(http://www.jxkx.gov.cn)的“对外交流”栏目中查阅、下载。 

   联系人: 江毅         电话:8499229  

 

   附件:1、百人远航工程申报表

           2、2016年度“百人远航工程”申报人员名单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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