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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党委(校长)办公室 计划财务处】关于编制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
时间:2017-07-03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部门、各学院:

为有效提高学校政府采购效率,切实做好学校2018年政府采购工作,根据《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2018年预算编制精神,现就编制我校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重要性,紧紧围绕学校建设高水平陶瓷大学的目标,以发展目标为统领,以年度重点和中心工作为基础,全面完整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预算时间安排

1915日前各学院、各部门要完成预算申报相关工作,并报送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21010日前,归口管理部门完成审核并报计财处汇总。

31015日前,200万元以上项目报送省财政绩效管理局绩效评审。

41025日前,计财处完成部门预算编制并报省教育厅审批。

三、各政府采购预算归口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

主体责任

基建处

负责基建项目及配套服务采购计划的编制

图书馆

负责图书及电子资源采购计划的编制

后勤管理处

负责维修项目采购计划的编制

资产处

负责汇总所有设备采购计划

招采中心

负责收集汇总审核整理政府采购计划

计财处

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上会,落实预算资金

 

四、政府采购预算的资金

计财处按2017年对外政府采购预算额度安排资金;相关管理部门汇总年度采购计划并组织相关论证,如采购计划总额超上年预算控制额度,应将采购计划按需求的紧迫性进行排序。

各部门、各学院所提交采购计划应充分论证,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报相关归口管理部门汇总,未及时提交的2018年将无法采购

特此通知!

 

                            党委(校长)办公室 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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