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赣助中心【2017】34号)和《景德镇陶瓷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评审、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我校评选出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2851名。现对初审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件、来访等形式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初审学生申报材料同时向全校师生公开,公示期内可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查阅。
公示日期:10月25日——10月31日
电话:0798—8499101
E-mail:zxk8499101@126.com
办公地点:新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8办公室
附: 2017—2018学年度景德镇陶瓷学院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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