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生: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7〕3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451号)等文件的规定:“本市行政区内普通高等院校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或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按照本通知的规定,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1000元,同时具备多个条件的毕业生不累计发放。”
经毕业生本人申请,学院(部、系)初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审核,有肖佳雨等705人初步符合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资格,现对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实名、如实反映。
公示日期:2019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
联系电话:0798-8490023
联 系 人:孙老师
创业学院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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