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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计划财务处】关于做好2019年年底报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1-18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部门,各学院(部、系):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教育厅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为保证2019年度会计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年终结算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底报账工作时间安排:

2019年年底报账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5日;

12月16日及以后暂停预借各类发票(收据),若确需开具发票(收据)需确认款项到账方可开具;

个人收入系统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0日。(12月21日及以后未提交单据的当年不予发放);

固定资产报销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5日,逾期未提交,当年不予报销。未及时报销的固定资产,2020年需重新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二、清理往来款项:

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要求,为做好年底结账及决算工作,2019年12月1日起,停止办理各类借款。

请各部门和相关负责人认真清理往来款项,务必于2019年12月15日前到计财处完成各类暂借、暂存款项的清理核销。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核销的暂借款,请出具书面说明,经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并报计财处。

三、按期催缴上缴款项,及时办理结算

各单位应于12月15日前将催缴学校的各类款项(含各类创收收入、合同租金、水电费回收、应缴的工资、津贴、管理费等)上缴学校,并办理结算手续,保证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账,不得截留。

已预开发票(收据)而款项仍未到账的科研项目负责人尽快催收科研款项,并于2019年12月25日前办理销账;

四、及时办理各类到账经费确认

各部门或教职工个人请于12月25日之前登录计财处网站——“经费查询”——“银行到款查询”,查收各类到账款项,及时到计财处(行政楼204)办理到款确认手续,以便及时入账。

五、2020年开账时间安排

根据省财政厅加快预算执行支出进度管理及对存量资金清理的要求,2019年底报账截止时间较晚,同时新制度下财务决算工作较原来更为复杂,无法保证在2020年寒假前(2020年元月10日)开账,因此原则上2020年寒假前不办理报账业务,请合理安排报账时间。

友情提示:

自11月1日起,年底报销进入高峰期,请各单位(部门)根据2019年经费使用计划,严格依据预算开支范围,合理安排经费支出进度,加快经费使用报销。


计划财务处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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