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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计划财务处】关于做好2018年年底报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0-26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部门、各学院(部):

由于临近年底,报账人数多,工作业务量大,为了完成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方便教职工办理报销业务,提高报账效率,自2018年10月29日起,财务报销实行现场排队叫号(微信平台预约叫号服务根据报账人数适时启用,届时另行通知)。

请各位老师在交单前对照财务报销审核要点进行自审,以提高交单基本合格率。同一单位同一项目每天限预约一次,多次预约无效。

已提交的单据,我处会安排工作人员加班尽快处理。但因年底工作量较大,业务办结需时更长,希望各位老师理解。对于公务卡消费支出,请持卡人至少在到期还款日前10天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并密切关注还款情况,及时与计财处出纳科联系。

2、及时办理各类到账经费确认

各部门或教职工个人请于12月20日之前登录计财处网页——“经费查询”——“银行到款查询”,查收各类到账款项,及时到计财处(行政楼204)办理到款确认手续,以便及时入账。

3、按时核报各项借款

各单位所属人员在学校经费中的各种借款,应于12月25日前到计财处办理借款核销,各单位负责人应督促借款人在规定时间内报账,对逾期三个月不报且无正当原因不按时还款者,计财处将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2018年12月1日起,原则上不再办理借款业务。

4、发票报销时限要求

各单位取得的发票,超过三个月的票据原则上不予以报销。

5、按期催缴上缴款项,及时办理结算

各单位应于12月25日前将催缴学校的各类款项(含各类创收收入、合同租金、水电费回收、应缴的工资、津贴、管理费等)上缴学校,并办理结算手续,保证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账,不得截留。

6、年末报账时间安排

为了确保年终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12月18起,暂停办理可结转项目报账业务(公务费、业务费和各类科研经费等);12月25日起暂停资金支付。

7、因2019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为做好制度衔接和制度转换工作,2019年开账时间另行通知。请大家合理安排报账时间,错峰报账。

感谢全体师生员工长期以来对财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计划财务处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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