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因公护照管理,请出国团组在出国执行公务回国后3日内将护照交回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查验,然后交回省外事侨务办公室保管。
对逾期不交或拒不上交护照者,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将报备外交部注销其护照。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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